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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 宣传贯彻政策解读培训班
2024-11-20 10:35:00    来源:中卫市红十字会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致信精神,推动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保障器官捐献和移植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11月19上午自治区卫健委、自治区红十字会、中卫市卫健委、中卫市红十字会联合举办《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传贯彻政策解读培训班,全市各县区100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志愿者和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参加培训,市卫健委副主任、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卢俊福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崔文萍同志主持会议。

  卢俊福同志在开班式致辞中指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不仅是挽救他人生命的高尚行为,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体现。遗体器官捐献事业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每一位红十字人和医疗机构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努力,全市各级红十字会和卫生健康系统要以此次培训会为契机,牢记初心使命,勇担时代重任。建立信息报送联络机制,健全器官捐献培训体系,加大器官捐献宣传力度,强化器官捐献服务保障,全力推进全市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上新台阶。

  培训班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处三级主任科员蔡勇同志传达解读了《关于加强全区遗体和人体器官(含眼角膜)捐献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区医疗机构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调了推进人体器官捐献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治区人体器官捐献服务中心副主任赵虎同志全面深入地介绍了全区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总体情况,分享了人体器官捐献感人事例。自治区人民医院OPO协调员武丽波为学员详细解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的发展要求。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授课内容丰富、实操性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紧围绕自身工作职责,继续认真学习贯彻《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和上级有关人体器官获取标准流程和技术规范,为挽救垂危生命、促进医疗科研事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市红十字会将加强《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宣贯培训,完善捐献机制,提高公众对器官捐献的认知度和接受度,保障捐献者的权益和利益,推动全市人体器官捐献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更多的患者带去生命的希望和光明。